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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来源: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军工业
申报条件
本办法适用于高新区内企业(软件园二期企业由思明区人社局受理)和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自2017年7月10日起,新引进落户厦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归国留学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即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申报条件 1.具有厦门户口; 2.引进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以上学位,其中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3.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已办理人事关系入厦; 4.申请时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采取网络系统申报,申报单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网址:https://app.xmhrss.gov.cn/ggfwwt-portal。
政策文件
关于受理第6批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报的通知
http://xmtorch.xm.gov.cn/xxgk/zfxxgkml/glfw/sbxmzj/201903/t20190305_2229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