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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奖励与补贴

来源: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1.商事登记地、纳税均归属集美区软件园三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行业领域属于以下之一: (1)信息安全:包括基础类安全产品、终端与数字内容安全产品、网络与编辑安全产品、专业安全产品、安全测试评估与服务产品、安全管理产品等。 (2)数字文创:数字内容制作与处理服务、在线娱乐平台、动漫、游戏、数字化文学、影视、音乐等多媒体平台、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等;应用计算机辅助的广告设计、建筑设计、装修设计和工业设计类企业。 (3)电子商务:自主开发的在线交易平台,包括在线交易平台服务与支撑服务等。 (4)智慧城市及行业应用:为医疗、交通、金融、安防、消费、能源、环保、旅游等行业提供智慧化解决方案和应用软件开发。 (5)集成电路设计:各种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服务。 (6)移动互联:面向移动终端开发的软件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 (7)物联网、智能制造与机器人:物联网传感技术与传感器、物联网网络与传输、物联网应用与平台;工业自动化、智能设备;机器人设计与研发、智能服务等。 (8)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数据的识别与获取、数据的归集与分析、数据的终端与应用;云储存、云计算、云安全;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及运算平台、人工智能技术、人工智能应用等。 (9)数字服务: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数字金融、数字娱乐、数字学习、数字传媒、数字出版等数字服务出口。 (10)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企业(仅限注册且运营在软件园三期):金融、法律、会计、人才、咨询、知识产权、技术服务。 3.申报企业须遵守园区管理规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并积极配合园区各项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扶持标准
1.高级人才奖励。对企业所聘用的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前)高于40万元(含)的企业管理和技术人才,按其年度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对两区财政实际贡献的100%给予奖励。 2.骨干人才补贴。对企业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前)高于25万元(含)低于40万元的骨干人才,给予每月3500元的生活补贴。 3.产业人才补贴。对企业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上一年度实际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前)高于15万元(含)低于25万元的产业人才,给予每月2500元的生活补贴。 4.新员工补贴。对企业聘用的来厦门就业且毕业未满三年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800元的生活补贴。
申报材料
1.高级人才奖励 (1)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收迁入所属地证明及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4)人才奖励与补贴资金申报表; (5)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及薪金相关的其他材料; (7)外籍人士需提供与所在的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在职在岗证明。 2.骨干人才和产业人才补贴 (1)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收迁入所属地证明及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4)人才奖励与补贴资金申报表; (5)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学信网学籍和学历验证报告,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及薪金相关的其他材料。
政策文件
关于2021年集美和火炬两区联合扶持政策中贡献奖励、人才奖励与补贴、研发补贴申报的通知 http://xmtorch.xm.gov.cn/xxgk/zfxxgkml/glfw/sbxmzj/202107/t20210706_2563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