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装修补贴
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集成电路,互联网,5G/移动通信,物联网,机器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科技中介,金融业,传统服务业,现代服务业
申报条件
1.商事登记地、纳税均归属集美区软件园三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行业领域属于以下之一:
(1)信息安全:包括基础类安全产品、终端与数字内容安全产品、网络与编辑安全产品、专业安全产品、安全测试评估与服务产品、安全管理产品等。
(2)数字文创:数字内容制作与处理服务、在线娱乐平台、动漫、游戏、数字化文学、影视、音乐等多媒体平台、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等;应用计算机辅助的广告设计、建筑设计、装修设计和工业设计类企业。
(3)电子商务:自主开发的在线交易平台,包括在线交易平台服务与支撑服务等。
(4)智慧城市及行业应用:为医疗、交通、金融、安防、消费、能源、环保、旅游等行业提供智慧化解决方案和应用软件开发。
(5)集成电路设计:各种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服务。
(6)移动互联:面向移动终端开发的软件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
(7)物联网、智能制造与机器人:物联网传感技术与传感器、物联网网络与传输、物联网应用与平台;工业自动化、智能设备;机器人设计与研发、智能服务等。
(8)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数据的识别与获取、数据的归集与分析、数据的终端与应用;云储存、云计算、云安全;人工智能数据中心及运算平台、人工智能技术、人工智能应用等。
(9)数字服务:数字教育、数字医疗、数字金融、数字娱乐、数字学习、数字传媒、数字出版等数字服务出口。
(10)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企业(仅限注册且运营在软件园三期):金融、法律、会计、人才、咨询、知识产权、技术服务。
3.申报企业须遵守园区管理规定,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并积极配合园区各项工作,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扶持标准
1.入驻装修补贴。经入园审核且已装修入驻办公的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实际装修的面积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一次性装修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其中,购房企业须在交房之日起一年之内完成装修和入驻办公;向软件园三期房产管理方(信息集团)租房的企业,须在交房之日起半年之内完成装修和入驻办公。向购房企业租房的企业,须在信息集团交房给购房企业一年之内完成装修和入驻办公。同一研发办公场所只能给予一次补贴。
2.展厅装修补贴。企业在2019年(含)及以后自建以信息化产品及服务展示为主的展厅面积达300平方米(含)以上,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的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装修的实际费用。每家企业仅可补贴一次,且仅补贴一个展厅。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收迁入所属地证明及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4.装修补贴资金申报表;
5.购房(含自建)企业:办公或展厅用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其中自建企业提供《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6.租房企业提供:办公或展厅用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发票复印件;
7.购房(含自建)企业和租房企业均需提供上一年度的装修合同、装修设计方案、装修费用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其中购房企业和租房企业还需提供由信息集团出具的交房通知书或业主的竣工备案通知书;
8.办公场所或展厅照片4张(不同角度)。
政策文件
关于2021年集美和火炬两区联合扶持政策装修补贴、发展奖励、人才培训补贴、参展补贴申报的通知
http://xmtorch.xm.gov.cn/xxgk/zfxxgkml/glfw/sbxmzj/202104/t20210409_2531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