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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柔性引进品牌设计师

来源: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产业类别
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仅限拥有自主品牌的设计师)于2018年1月1日前已与本市企业签约担任首席设计师或兼职设计师,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任期已达到三年(含)以上。
扶持标准
鼓励本市品牌设计师到本市企业担任首席设计师或兼职设计师(仅限拥有自主品牌的设计师)。柔性引进到企业工作的品牌设计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协议、对企业业绩带动明显的,每满三年后给予每年1万元至2万元补助。
申报材料
⑴ 项目资金申请表一式八份(包括申报主体基本情况、任职企业基本情况、发展规划、已实现及未来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 ⑵ 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品牌批文、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⑶ 设计师和企业签订的劳动(聘用)协议、企业付薪凭证或个人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设计师拥有自主品牌的佐证材料; ⑷ 聘用该设计师前后企业的相关业绩对比证明材料; ⑸ 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政策文件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 厦门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2021年厦门市服装设计行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dpc.xm.gov.cn/xwdt/tzgg/202104/t20210423_25389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