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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专项资金资助

来源: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其他
申报条件
1.留学人员应满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每年在厦门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2.申请单位须为在厦门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技术带头人是留学人员,其在企业所占股份不低于30%,并担任高层管理职务; 4.企业研究、开发的产品或技术应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5.具有较高素质的创业团队,高技能人才、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含)学历的技术、管理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的50%以上(含); 6.留学人员须取得经认定的留学人员身份,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留学人员如为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可不在企业缴纳社保); 7.申请企业已正式运营6个月以上,60个月以内,已投入的运营费用(不含租金、装修、人员工资)不低于20万元。企业正式员工5人以上,其中研发人员不少于3人; 8.申请人和申报单位成立以来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扶持标准
(一)一等资助:一次性资助50万元。 (二)二等资助:一次性资助20万元。
申报材料
1.《留学人员企业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网上填报); 2.留学人员已取得的身份证明或来厦工作证; 3.留学人员个人简历,含个人基本信息、职务、最高学历学位等; 4.企业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5.最近一期员工社保缴交清单,留学人员如为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还需提供留学人员在高校科研院所的最近一期社保缴交清单; 6.员工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书、职称证书、高技能人才证书等; 7.企业创办以来已购置设备、仪器等清单(详见附件2)及发票; 8.公司上年度(不足一年的自企业创办以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9.企业基本信息概况(不超过1000字,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发展情况,主营业务等); 10.留学人员股份占比材料,如公司章程等; 11.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相关材料,如银行回单或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等(申请一等资助需提供); 12.专利、著作权等证书或者知识产权承诺书(申请一等资助需提供)。
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20年厦门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资助的通知 http://sti.xm.gov.cn/xxgk/tzgg/202006/t20200605_24529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