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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企业(单位)高管和技术团队核心成员奖励项目

来源: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产业类别
软件,集成电路
申报条件
在厦门市集成电路企业中担任高管和技术团队核心成员,年薪(税前)30万元(含)以上的。
扶持标准
按人才工资薪金所得三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25%予以奖励,用于人才在厦购(租)房、购车、装修、家具家电购置、培训、未成年子女教育方面的消费支出。
申报材料
(1)集成电路企业(单位)高管和技术团队核心成员奖励项目申请表(附件5); (2)申请人员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台胞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等复印件。高管需提供任职证明,技术团队核心成员需提供团队成员名单及相关履历; (3)按照完整年度提供工资薪金收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情况清单; 备注:1. 高管是指董事长、总裁、总经理、CEO、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首席科学家、CTO、CIO等副总级(含)以上级别。 2. 申请人员需留存在厦购(租)房、购车、装修、家具家电购置、培训、未成年子女教育方面的消费支出的票据等相关凭证备查,申报时不需提供。 3. 已享受其他个税奖励的不能重复申报。
政策文件
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第二批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http://gxj.xm.gov.cn/zwgk/zfxxgkml/jxjxxgkml/jxjgfxwj/201909/t20190924_23361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