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奖励
产业类别
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
申报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按照《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审核确定的人才;经我市“双百计划”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评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骨干人才
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技术职务,或在重要技术岗位任职(以上技术职务及技术岗位特指软件和信息技术类),并与所在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未获评高层次人才,年薪达到社平工资3倍及以上。
(三)重点储备人才
在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新就业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专业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教育部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下简称“双一流”)的全日制本科生(30周岁以下);
2.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按以下规定进行生活补贴:
(一)年薪在社平工资5倍以上(含)的,每人每年补贴3万元;
(二)年薪在社平工资4倍以上(含)且低于5倍的,每人每年补贴2万元;
(三)年薪在社平工资3倍以上(含)且低于4倍的,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
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3年。新引进人才按照以上标准兑现,存量人才按照以上标准的80%兑现。
新就业的“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硕士每人3万元(不超过35岁)、博士每人5万元(不超过40岁)。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计划暂行办法的通知
http://zc.irencai.gov.cn/html/2018/2/5/20180205051110866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