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双高服务站点
科易厦门双高服务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项目 > 正文

外商投资企业人才奖励

来源: 厦门市商务局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2018-2022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且投资我市重点发展产业项目。
扶持标准
从该年度起,对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8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员工,按其缴纳的上述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其中:年纳税额8万元的部分,补贴比例为50%;年纳税额超过8万元至25万元(含)的部分,补贴比例为75%;年纳税额超过25万元的部分,补贴比例为100%。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
申报材料
企业为员工申请补贴,除提交企业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应的个人情况材料,包括: 1.申请人员的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有效护照、签证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台湾人士提供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人士提供有效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2.申请人员申请享受政策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由税务部门出具,所属期为申请享受政策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在厦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情况清单; 3.申请企业出具的申请人员在职情况说明(原件); 4.个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申请企业代为收取补贴资金(经自然人纳税人签署的同意企业代为申请并取得补贴资金的授权委托材料)。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xxgk.xm.gov.cn/swj/qtzfxx/201810/t20181022_21455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