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产业高端人才项目( 核心人才 )
申报条件
(1)属2016年6月27日起新引进的(对于非首次调入的人员,应在最近一次调入后在厦工作3年以上);
(2)相应从业经历、专业资历属于集成电路领域,且在我市集成电路企业任职,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
(3)符合《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高端人才评定标准(试行)》(附件3)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之一的。
依据《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 人才 ( 201 5 ) 5 号 )引进高层次人才标 准, 由福建省认定为 B 类引进高层次引进人才的,且相应从业经历、专业资历属于集成电 路领域, 可由 IC 领导小组优先认定为厦 门市集成电路 B 类高 端人才。
此外,孰悉匡际半导体领域发展情况,在前沿研究、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对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且符合 以下条件之 一及以上者 , 可优先认定 为核心B 类高端人才。
1. 在全球前 50 大半 导体公 司担任过 一级 业务部门的部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或其他相应职务及以上者累计3 年以上者。
2.在集成电路设计 、制造、集 成器件 制造 ( IDM) 、封装测试、装备等子行 业全球柏 25 大公 司内担任过一级 业务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其他相应职务及以上者且累计工作3 年以上者。
3.在集成电路材料(硅片、光罩材料等)、电子设计自动
化 ( EDA) 工具软件全球前1 0 大公 司担任过 一级业务部门的部门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或其他相应职务及以上者且累计工作 3 年以上者。
4.在集成电路设 计、制造、集成器件制造( IDM) 、 封装测
试、装备、材料等子行 业大陆或 台湾前 20 大公 司担任过 一级 业务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其他相应职务及以上者且累计工作 3 年以J-者。
5.在我市集成电路重点企业担任分管技术研发部门的副总级以上高级职务,且用人单位支什年薪达到全市上年度城镇单 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8 倍以上。
6.厦门币 集成电路领域“双百计划“ 海外高 层次人才及B类以上领军型创业人才,项目须落地实现产业化。
申报材料
(1)《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高端人才申报书》(附件4)。
(2)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台胞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个人社保缴费情况证明、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情况清单。国(境)外人才须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和出入境记录。
(3)符合《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高端人才评定标准(试行)》相应人才类别(A、B、C类)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获得人才认定的文件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所获奖项、荣誉、职称、专利、论文等。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
说明:1. 非首次调入的人员,应在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科研成就、从业经历等方面有明显提升的。
2. 半导体公司排名须参照国际级研究机构IC Insights、Trendforce、Gartner、IDC或IHS、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台湾半导体产业协会发布的最新年度企业排名,证明材料需提供网络截图及链接,注明企业排名次序。
3. 集成电路重点企业年度销售额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签证报告为准;
4. 市工信局将采取竞争性专家评审方式组织认定。
政策文件
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集成电路产业高端人才的通知
http://gxj.xm.gov.cn/zwgk/zfxxgkml/jxjxxgkml/jxjgfxwj/201911/t20191113_23993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