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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产业高端人才项目(骨干人才 )

来源: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产业类别
软件,集成电路
申报条件
(1)属2016年6月27日起新引进的(对于非首次调入的人员,应在最近一次调入后在厦工作3年以上); (2)相应从业经历、专业资历属于集成电路领域,且在我市集成电路企业任职,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 (3)符合《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高端人才评定标准(试行)》(附件3)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之一的。 依据《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 人才 ( 201 5 ) 5 号 )引进高层次人才标准,由 福建省认定为 C 类引进高层次引进人才的,且相应从业经历、专业资历与集成电路 领域相关, 可由 IC 领导小组优 先认定力厦 门市集成电路 C 类高端人才。 此外,孰悉国际半导体领域发展情况,在前沿研究、产业发 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对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做出一定贡 献,且符合以下条件之-及以上的,可优先认定为厦门市集成电 路骨于人才 ( C 类人 才 )包 括: 1.在全球前 50 大半导体公司担任过二级业务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其他相应职务及以上者累计 3 年以上者。 2.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集成器件制造 ( !OM) 、封装测试、装备 等子行业全 球怕 25 大公 司内担任过二级业务部门的部 门负贵人、技术负责人或其他相应职务及以上者 且累计工作 3 年以上者。 3.在集成电路材料(硅片、光罩材料等)、电子设计自动化( EDA ) 工具软件全球前 1 0 大公 司担任过二级业务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其他相应职务及以上者且累计工作 3 年以上者。 4.在集成电路设计、制造、集成器件制造 ( IDM) 、封装测试、装备 、材料等子行业大陆或台湾 前 20 大公 司担 任过二级 业务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其他相应职务及以上者且累计工作 3 年以上者。 5.在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一级业务部门负责人、技木负责人或其他相应科研技木职务及以上累计 3 年以上者。 6.在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信息集团、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等单位直 属研究所的科研、技术、工程等二级部门担任副负责人、副技术负责人或其他相应职务及以上累计 3 年以上者,期间王持或参与过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 排名前 5 ), 主持 经费 1 000 万元以上。 7.在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担任一级科研、技术、工程等业 务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或其他相应科研技木职务及以上累计 3 年以上者。 8.在我市集成电路重点企业担任技木研发部门负责人,且用 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全 市上年度城销单位在 岗 职工平均I 资 6 倍以上。 9 厦门市集成电路领域“双百计划,C 类领军型创 业人才项目须落地实现产业化。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高端人才申报书》(附件4)。 (2)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台胞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个人社保缴费情况证明、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情况清单。国(境)外人才须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和出入境记录。 (3)符合《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高端人才评定标准(试行)》相应人才类别(A、B、C类)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获得人才认定的文件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所获奖项、荣誉、职称、专利、论文等。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 说明:1. 非首次调入的人员,应在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科研成就、从业经历等方面有明显提升的。 2. 半导体公司排名须参照国际级研究机构IC Insights、Trendforce、Gartner、IDC或IHS、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台湾半导体产业协会发布的最新年度企业排名,证明材料需提供网络截图及链接,注明企业排名次序。 3. 集成电路重点企业年度销售额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签证报告为准; 4. 市工信局将采取竞争性专家评审方式组织认定。
政策文件
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集成电路产业高端人才的通知 http://gxj.xm.gov.cn/zwgk/zfxxgkml/jxjxxgkml/jxjgfxwj/201911/t20191113_23993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