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产业人才奖励
申报条件
(一)海洋产业领军人才。
(二)海洋产业优秀人才。
(三)青年科技创新项目。
扶持标准
(一)对被评为“海洋领军人才”称号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50万元,按照研发启动经费的50%给予配套一次经费资助支持,资助最高限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对被评为“海洋优秀人才”称号的,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25万元,按照研发启动经费的50%给予配套一次经费资助支持,资助最高限额不超过50万元。
(三)青年人才为驻厦科研院校科技人员或企业研发技术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以上,45岁及以下,着重解决海洋与渔业产业技术难题,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无需提供自筹资金。
政策文件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修订出台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hyj.xm.gov.cn/xxgk/zfxxgkml/gfqtwj/gfxwj/202011/t20201106_24933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