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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类)

来源: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1、2016年1月1日以后从外地来厦门工作就业; 2、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及以上且有两年以上海外留学工作经历; 3、申报时至少能在拟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4、每年在厦门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5、企业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我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倍及以上(凭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事业单位需聘任正高职务; 6、近5年内有新业绩, 且与用人单位有项目协议、工作计划、工作目标; 7、我市急需紧缺的技术型人才(省部属驻厦单位人才从事专业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 同时,还须符合19项认定条件之一。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登录厦门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双百计划申报入口”进入申报系统,进行人才注册(请务必以申报人本人信息注册) 2、注册通过后,登陆系统填写申报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版或纸质材料。 3、申报人必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须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政策文件
第十二批引进高层次人才 “双百计划”申报公告 http://www.irencai.gov.cn/tzgg_3077/tz_3078/201906/t20190610_1498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