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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奖

来源: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凡来我市工作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业人员以及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国外友好人士均可参评。 (二)对我友好,且认真履行合同,工作成绩突出,为聘用单位、部门甚至我市获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其在厦工作年限一般应在一年以上,但有特殊贡献的除外。 (三)已获福建省“友谊奖”或中国政府“友谊奖”的人士不再参评。 (四)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评选范围之内。 (五)向致力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和国外友好人士倾斜。 (六)原则上每个单位仅限1人申报。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一)填报《福建省“友谊奖”申请表》(附件1)。 (二)所报材料应事迹突出、翔实可靠、数字准确、字数1500字以内。 (三)对已申报过福建省“友谊奖”但未获奖的人士,如今年再次申报,请在表中注明上次申报时间。
政策文件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第十一届福建省“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ti.xm.gov.cn/xxgk/tzgg/202005/t20200519_24479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