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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领军团队”奖励

来源: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
申报条件
(一)团队的项目或成果应属下列领域之一: 1.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节能环保及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 2.省市两级中长期规划明确的重点发展领域; 3.省市两级新引进重大项目。 (二)团队领军人才须符合福建省级高层次人才基本资格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外国专家一般不超过65周岁,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 2.跨国公司、国内外知名企业副总及以上的高级管理职务或研发部门主要负责人,任职3年以上; 3.近3年应缴工薪个人所得税额每年不低于10万元; 4.符合省级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三)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并满足以下条件: 1.除领军人才外,团队应拥有其他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具备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专业人才,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团队第一、二核心成员此前一般应为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或跨国公司、国内外知名企业中高级技术或管理类职务3年以上,或曾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才(科技)项目的支持; 3.团队领军人才与第一、二核心成员应在项目、产品等方面至少有3年以上的稳定合作,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四)团队研发项目应具有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能填补国内空白; 2.可直接进行成果转化或已进入中试阶段,3年内能在福建省内实现产业化(生物与新医药类研发项目须进入临床试验阶段,5年内能在福建省内实现产业化),预期能在产业细分领域成长为国内乃至国际的领军型企业; 3.项目已完成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 (五)团队所在企业应为福建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成立1年以上; 2.具备股权投资条件,能接受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投资基金(名称暂定)的股权投资; 3.平均R&D(研究与开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 4.领军人才或团队占有一定股份,团队成员在企业的工作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9个月(外国专家团队成员不少于2个月)
扶持标准
入选团队可获得无偿资助。入选团队全体成员在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应待遇基础上,另视团队情况分三档(300、500、800万元)给予补助,对能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实行“一事一议”,最高补助3000万元。无偿资助资金从省产业领军团队专项资金中安排。
申报材料
1.《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申报表》; 2.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团队领军人才及所有核心成员的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台胞通行证),最高学历学位,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证明,学术成果(包括代表性论文论著、发明专利证书等),领导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等; (2)企业营业执照,领军人才(或团队)占有企业股份的证明材料(股权构成材料等),研发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证明材料。
政策文件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第二批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gxj.xm.gov.cn/zwgk/scxfwy/202101/t20210106_25111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