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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新增和续发

来源: 厦门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1、新增申报对象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5日认定的新引进到本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含来厦创办企业)的高层次留学人员。 新增对象发放期限统一从2021年6月起算,本次发放2021年6月即1个月津贴。 2、续发申报对象 已获批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且在续发期内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发放期限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 申报对象要求在厦依法参保纳税。已享受本市其他财政同类津贴和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生活津贴。
扶持标准
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可领取每月2000 元生活津贴,最长期限5年。
申报材料
❶ 《自查证明暨申报名单汇总表》(申报平台下载); ❷ 纳税证明: 新增申报对象提供2021年6月纳税证明;续发申报对象提供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纳税证明。 ● 单位登录厦门市税务局官网首页,进入“查询统计”栏目的“个人扣税明细查询”将汇总情况截图。 ● 申请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❸ 新增人员提供《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申请表》; ❹ 变更工作单位或续聘、续签合同人员提供引进现单位时组织、人事、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材料以及与引进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聘书。
政策文件
2021年度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新增和续发申报工作开始了 http://www.irencai.gov.cn/tzgg_3077/tz_3078/202107/t20210722_2326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