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领军人才奖励
申报条件
参评和资助对象
1.基本条件:
①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在我市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按实际在厦缴交社保、个税时间计算),每年在厦时间超过6个月,且目前仍全职在岗;
②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企业5倍,事业单位2.5倍)。此外,还需符合“海纳百川”各项子计划中引进领军人才同类标准或关于本土领军人才的具体条件;或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0年版)》(见附件1)。
2.计划名额: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服务外包人才)2人。
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特支计划)的人才,按国家奖励补助资金1:1的标准给予市级配套支持;入选市级及以上引才计划以及已入选“海纳百川”各项子计划领军型引进人才的,不再重复参评。
扶持标准
市商务局参考《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0年版)》,对人才进行分层次认定推荐,分为A+类(杰出人才)、A类(国家级)、B类(省级)、C类(市级)等四类。
申报材料
1、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
2、厦门市服务外包领军型人才申请表(见附件3)
3、申请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留学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与我市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个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曾在《厦门市服务外包人才计划暂行办法》(厦委办[2013]10号文的配套文件之一)第四条规定的5类企业供职的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及职务任命、聘用文件复印件。若无法提供相关文件,须提供上述企业开具的申报人从业经历证明。
6、申报企业三证复印件;
7、申报企业有关申请人的职务任命、聘用文件复印件。
8、申请人和申报企业共同出具并签署的《人才信用承诺书》(见附件4)。
9、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特支计划)的人才,由其所在企业或单位向原推荐申报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盖章后报送市委组织部研究。还需提交:
①个人劳动合同原件;
②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特支计划)相关证明文件、国家级支持资金拨付文件或凭证。
上述材料原件若为外文版,需到正规翻译机构翻译,并加盖翻译专用章。
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类复印件材料还应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政策文件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j.xm.gov.cn/jmzx/tzgg/202112/t20211202_26049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