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双高服务站点
科易厦门双高服务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项目 > 正文

高层次及骨干人才认定

来源: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3/01-2022/08/31
已截止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1.高层次人才类型确认条件 根据《关于完善我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的补充通知》(厦委办发〔2019〕46号)规定,我市高层次人才分为A+ (杰出人才)、A (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级领军人才)、C (市级领军人才)四类,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申请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岗人才; (2)企业单位人才年度薪酬须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倍以上,事业单位人才年度薪酬须达到2.5倍以上; (3)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20年起,本地“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博士毕业生、出站博士后留厦就业的,可参照以上条件申请认定为C类人才,并可申购人才住房。 2.骨干人才类型确认条件 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具有厦门户籍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人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我市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参照本款申请); (2)《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厦府办〔2017〕218号)文件印发之日起,随市重点产业项目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3)入选市“双百计划”、“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等市级人才计划、项目的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扶持标准
二、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报   1.2015年12月1日起新引进到市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四类高层次人才,其中,属非首次来厦的人才应入厦工作满三年;   2.已在厦门办妥购房(申请人才购房补贴)或租房手续(申请人才租房补贴);   3.本人及配偶未享受过市级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申报材料
一、人才类型确认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   (二)申报方式及流程   1.网络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账号,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人才类型确认”系统,按要求填报并扫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2022年3月底将围绕高层次人才享受医疗保健、子女就学等优惠需求,组织对2022年3月31日前申报高层次人才确认的人员进行第一批审核。涉及享受安居政策的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确认及未能在第一批申报确认的,仍按原有方式于8月申报期满后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再次集中审核;   3.市人社局汇总,经市委人才办确认后公示;   4.对公示无异议的人才在人才类型确认系统中予以通过。   二、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申报   (一)申报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   (二)申报方式及流程   1.网络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人才住房补贴”系统,按要求填报并扫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复核;   3.按程序报上级后公示;   4.对补贴公示无异议的人才发放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2年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型确认等工作的通知 http://hrss.xm.gov.cn/xxgk/zfxxgkzl/zfxxgkml/qtxx/rcfw/202203/t20220304_26326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