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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专项资金

来源: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7/06-2022/07/28
已截止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留学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每年在厦门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留学人员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或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等),在企业所持有股份不低于30%。 (三)留学人员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并在厦门缴纳社保(留学人员如为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可不在企业缴纳社保)。 (四)企业研究、开发的产品或技术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五)具有较高素质的创业团队,高技能人才、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的技术、管理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的50%(含)以上。 (六)申请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七)申请企业已成立半年(含)以上,5年以下,已投入的与研发有直接关系的科学仪器设备、材料费、电脑、服务器、委托外单位研发费用、委托外单位检测费用不低于20万元。企业正式员工近4个月内一直保持5(含)人以上,其中研发人员不少于3人。 (八)申请人和申报单位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不同等级资助要求: 1、一等资助:满足“申报条件”,同时需达到以下要求: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留学人员持有企业股份不低于5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二等资助:满足“申报条件”。
扶持标准
符合要求的留学人员企业可一次性给予首次资助20万元。获得首次资助后3年内,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且被认定为以下类型之一的,可再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 (一)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二)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 (三)厦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厦门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专项扶持资金可与认定为上述类型企业的其它扶持政策叠加享受。
申报材料
(一)《留学人员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系统填写); (二)《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 (三)留学人员个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2); (四)企业相关情况(详见附件3); (五)近四个月员工社保缴交清单,留学人员如为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还需提供留学人员在高校科研院所近四个月社保缴交清单; (六)员工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国外取得需要提供教育部认证书)、职称证书、高技能人才证书等; (七)企业创办以来已购置设备、仪器等清单(详见附件4)及发票; (八)公司上年度(不足一年的自企业创办以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年度审计报告; (九)申报人每年在厦工作时间证明材料(个税证明); (十)留学人员股份占比材料,如公司章程(需提供经市场监督局盖章公司章程)或最新商事主体网站公司信息截图(完整截图)等; (十一)专利、著作权等证书或者知识产权承诺书。 (十二)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及相关材料(申请50万元扶持资金应提供材料)。
政策文件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2年厦门市留学人员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 http://sti.xm.gov.cn/xxgk/tzgg/202207/t20220706_26723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