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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励

来源: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
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8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八)已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纳入本次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九)在我市创办企业且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
扶持标准
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人社部为重点类入选项目提供50万元资助,优秀类项目提供20万元资助。
申报材料
(一)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二)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三)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复印件,需涵盖以下材料:个人资质证明(学位学历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或者护照等)、知识产权证明、企业发展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或股东信息表、创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获奖材料等)。 (四)申报人个人及其创办企业的银行账户信息表(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
政策文件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hrss.xm.gov.cn/xxgk/tzgg/202101/t20210114_25129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