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居民生活服务业招商项目
申报条件
支持引进和培育国内外知名的餐饮业和家庭服务业的企业在厦门投资;企业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注册,引进项目的企业新增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扶持标准
经评审后,按项目实际认缴的注册资金1‰给予补贴,封顶100万元。
申报材料
1.厦门市商贸招商项目申报表(附件2-2)。
2.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含:企业和项目介绍、投资情况、项目的优势和特色、效益和成效,2000字左右)。
3.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需三证合一)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验资报告。
5.信用承诺书(附件1)。
政策文件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9年厦门市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商贸流通方向)的通知
http://xxgk.xm.gov.cn/swj/qtzfxx/201906/t20190612_22936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