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强企业引进奖励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互联网
申报条件
获评“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的外地企业,2018年度在我市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实收资本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的。
扶持标准
按实收资本的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500万元,总额按照企业初次达到上述标准时的实收资本进行核定,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兑现。
申报材料
(1)获评“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的外地企业的证明材料;
(2)2018年期间在我市新设立公司的证明材料;
(3)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企业实缴资本的验资报告。
政策文件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19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http://gxj.xm.gov.cn/zwgk/rjfwy/201907/t20190725_232015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