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产业专项-引进新型研发机构
申报条件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引进高水平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物医药领域新型研发机构,符合本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标准的。
扶持标准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引进高水平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物医药领域新型研发机构,对符合本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标准的,给予最高不超过6500万元补助。
政策文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www.xm.gov.cn/zwgk/flfg/sfwj/202006/t20200607_24530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