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消费旅游扶持专项-会议承办机构奖励
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1.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厦门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不存在严重失信情况,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按规定及时、准确向商务、统计等相关部门报送零售额、营业额等数据,未弄虚作假;
4.项目已获得或已申请其他市级及以上财政扶持资金的,不得重复申报。
5.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财务审计机构在信用厦门平台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未出现涉黑涉恶问题。
6.符合具体项目要求的其他申报条件。
扶持标准
对2021年度内招揽引进7个及以上会议项目的承办机构,按全年奖励总额的20%给予超额奖励。
申报材料
免予申报。企业只需提供以下四项信息: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申请单位开户行及账号。市商务局审核后将兑现资金直接拨付企业。
政策文件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加大消费扶持力度政策操作细则 的通知
http://xxgk.xm.gov.cn/swj/qtzfxx/202110/t20211012_25903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