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第三方IC设计平台使用补助
扶持标准
每年度按其所支付给第三方平台服务费(实际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1. 申报书封面(附件1)
2. 申报企业基本情况(附件2)
3. 信用承诺书(附件3)
4. 各项目相关申报材料:
(1)第三方IC设计平台使用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19);
(2)与第三方IC设计平台签订的服务合同、发票及相应支付凭证、结算明细单等;
备注:结算明细单为第三方平台出具的,用于结算费用对账的明细单。
政策文件
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gxj.xm.gov.cn/xwzx/tzgg/202103/t20210323_25264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