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视听产业专项资金-优秀网络视听奖励(网络视听节目)
申报条件
此政策来源于关于公开征求《厦门市促进智能视听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及《2021年度厦门市智能视听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意见的公告的征求意见稿文件。
扶持标准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作品获奖情况分等次予以配套奖励:获得省级奖励扶持的,予以1:0.8配套奖励;获得国家级奖励扶持的,予以1:1配套奖励。
申报材料
(1)《厦门市智能视听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作品获奖证明材料;
(4)作品版权证明。
政策文件
关于公开征求《厦门市促进智能视听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及《2021年度厦门市智能视听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意见的公告
http://wlj.xm.gov.cn/gzdt/bmdt/202111/t20211123_26029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