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消费旅游扶持专项-拓展线上销售项目
来源:
厦门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2021/10/12-2022/04/20
已截止
扶持标准
对活动线上直播销售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个主办方在政策有效期内只能申请一次。
申报材料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及承诺书原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报单位开户行证明文件复印件
4.直播活动相关证明文件:
(1)直播活动费用清单及说明;
(2)直播活动所有费用相关合同、发票、汇款单据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3)直播截图、后台的订单清单截图、网上支付工具提供的交易情况后台截图,支付单清单及物流商提供的配送单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5.直播电商基地相关证明文件:
(1)直播电商基地说明书,内容包括概况、运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及目标;
(2)营业执照;
(3)不动产租赁、购买合同、其他使用权证明或自有房产证明;
(4)基地平面图;
(5)与所服务厦门企业签订的合同;
(6)与主播签订的劳动合同、经纪合同或每位主播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对账单;
(7)直播活动主播直播带货的视频影像资料。视频需清晰可见其直播场所、主播直播情况(需录入直播客户端、后台操作界面与主播同步的镜头),视频总时长不少于1小时;
6.上述书面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政策文件
厦门市商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进一步加大消费扶持力度政策操作细则 的通知
http://xxgk.xm.gov.cn/swj/qtzfxx/202110/t20211012_25903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