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化项目奖励(生物与新医药产业)
扶持标准
1.生物类似药、化学仿制药和中药同方类似药,首次在本市实现产业化,每个品种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2.对第三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首次在本市实现产业化,每个品种分别给予一次性60万元奖励;对第二类医疗器械首次在本市实现产业化,每个品种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1.奖励资金申请表;
2.注册批件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产品销售清单及相关发票(复印件)。
政策文件
关于补充开展2021年《厦门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兑现工作的通知
http://sti.xm.gov.cn/xxgk/tzgg/202104/t20210420_25373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