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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

来源: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扶持标准
厦门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支持,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投资一般在五年内按投资原值加同期基准利率退出。具体分为: 1、直接投资:成果转化基金所持股份不超过被投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20%; 2、跟进投资:在创投机构实际投资后,成果转化基金按创投机构实际投资额50%以下跟进投资,投资价格与创投机构相同。
申报材料
1、《2021年厦门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企业申报表》(加盖公章); 2、企业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一份原件)及纳税申报表、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一份原件)及纳税申报表、最近三个月月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表)及纳税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企业最新工商登记信息(市场监督局打印版本)、商事主体自主公示股东出资信息(商事登记及信用公示平台打印,需包含投资人及出资、实收资本等信息); 4、企业知识产权的清单及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5、企业技术合作协议、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 6、如企业已被创投机构实际投资,则需要提交与该创投机构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创投机构出具的《投资建议书》或《尽职调查报告》以及投资资金到位证明等; 7、企业、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人行详细版); 8、其他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明、创新基金立项证书、双百人才证书等。 注: 1、所有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等均须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相关机构出具。 3、材料一式三份,用抽杆文件夹封装。
政策文件
申报 | 第十五批厦门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申报企业征集工作开始啦! http://www.irencai.gov.cn/gzdt/gzdt_3085/202108/t20210825_233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