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军工业,传统实业
申报材料
一、网上申报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登录i厦门网站(https://www.ixiamen.org.cn)—i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点击“立即访问”,企业选择法人账号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资金申报—项目管理—项目申报—市科技局—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后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并上报提交,等待审核。
二、应提供的资料
1.厦门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申请书;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若无可不提供);
3.成果完成证明(政府立项项目须提供“项目验收证书”,若属企业自行立项项目可不提供);
4.成果水平证明(主要指第三方的成果评价证书,若无可不提供,认定时由专家对申报项目的水平进行判定);
5.转化项目实施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及转化团队基本情况、项目转化内容、技术创新性、经济社会效益、市场状况等);
6.项目应用证明(最少提供两家单位应用证明)、具有CMA或CNAS或CAL标识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应包含转化项目的主要性能指标或主要功能)、与转化核心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7.企业近二个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产品销售收入及纳税情况汇总表;
8.如属特殊行业应提供特殊行业准入证书(如:新医药证书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等),属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提供认证证书(如3C证书等),涉及环保问题应提供经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