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双高服务站点
科易深圳双高服务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项目 > 正文

深圳市后备级人才认定(科技奖)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1)省、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名;省、部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 (2)省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1名; (3)市(地级市以上)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1名; (4)深圳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第1名;
扶持标准
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
申报材料
奖励补贴。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由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与深圳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3)市住房建设部门出具的购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证明; (4)我市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收复印件并验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奖励补贴应当在认定后一年内首次申请(2016年度认定的可在2017年底前首次申请),并在其后4个年度内连续分别申请完毕,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年度奖励补贴。每人每任期年度仅限申请1次,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不予发放该年度奖励补贴。
政策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层次人才业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相关安排的公告 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8811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