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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园区-联合培养人才计划

来源: 深圳市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
申报条件
在深圳园区从事科研活动的香港高校本部在读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工作人员,以及在深圳园区从事科研活动的深圳注册科研院所在读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工作人员。
扶持标准
在深圳园区内本校下属的研究院、实验室等研发机构中从事科研工作的香港高校本校在读博士生、科研型硕士,每年实际在深圳园区工作时间满4个月,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按香港高校提供的生活补贴标准提供额外1:0.5的生活补贴,并提供10000元/人/年的学术活动专项补助。在深圳园区设立的研究院、实验室等研发机构中从事科研工作的香港高校本校博士后工作人员,每年实际在深圳园区工作满1个月,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按香港政府创新及科技基金资助标准提供额外1:0.5的津贴。在深圳园区从事科研活动的深圳注册科研院所在读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每年实际在深圳园区工作时间满6个月,提供10000元/人/年的学术活动专项补助。在深圳园区从事科研活动的深圳注册科研院所博士后工作人员,每年实际在深圳园区工作满2个月,提供30000元/人/年的学术活动专项补助。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文件
关于公开征求《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科研及创新创业若干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http://sf.sz.gov.cn/ztzl/gfxwj/gfxwjyjzj_171008/content/post_7699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