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双高服务站点
科易深圳双高服务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项目 > 正文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A类人才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研单位,军工业,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 2.获得以下奖项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 3.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即成员member或高级成员fellow,见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http://www.bic.cas.cn)。 4.近5年,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中的顶尖人才和团队带头人,以及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长期项目、文化艺术人才长期项目、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的入选者。 5.获中国政府“友谊奖”的专家。 6.近10年,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见说明1)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人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3人)。 7.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说明2)首席类负责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8.近5年,担任过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见说明3)首席类负责人(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9.担任过国际著名学术组织(见说明4)主席或副主席。 10.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11.担任过境外世界知名大学(见说明5)校长、副校长。 12.担任过世界著名乐团(见说明6)首席指挥、艺术总监、首席演奏员,或近5年担任过声部首席演奏员。 13.担任过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见说明7)评委会主席、副主席。 14.近5年,获得过国际著名建筑奖(见说明8),著名文学奖(见说明9),著名电影、电视、戏剧奖(见说明10),著名音乐奖(见说明11),著名广告奖(见说明12)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及国际A类艺术比赛(见说明7)大奖。 15.近5年,获得过国际著名工业设计iF奖的金奖或红点奖的至尊奖,且为该设计奖项的主设计师(Team leader)。 16.近5年,直接培养出奥运会冠军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冠军的主教练员。 17.近5年,发明专利的主要发明人,该技术被主流标准组织接纳为标准,或列为863等国家级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或该发明人在国家级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1人)。
扶持标准
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
申报材料
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报材料: 1、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2、市住房建设部门出具的购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证明; 3、劳动(聘用)合同; 4、深圳市(国内、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6、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报承诺书。
政策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层次人才业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相关安排的公告 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8811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