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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B类人才(收入或纳税额)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其他
申报条件
近5年,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内发明专利,且年营业收入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2人)。
扶持标准
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
申报材料
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报材料: 1、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2、市住房建设部门出具的购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证明; 3、劳动(聘用)合同; 4、深圳市(国内、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6、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报承诺书。
政策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层次人才业务、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业务相关安排的公告 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8811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