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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技能大赛—饭店业(餐厅服务员)职业技能竞赛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申报条件
(一)竞赛项目 餐厅服务员。 (二)竞赛标准 参照原国家职业资格餐厅服务员三级(高级)考核标准,结合企业及行业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相关内容,由组委会统一组织专家制定,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分为学生组和职工组,其中学生组为在校学生,可由学校推荐报名参赛。职工组为年满18周岁,在我市从事饭店业餐厅服务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可由单位推荐报名参赛,同一单位参赛人数不超过8人,报名选手须在报名单位就业、参保(连续正常缴交3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属于劳务派遣的应在实际用工单位上岗满3个月及以上。已获得“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能重复报名参加相同职业(工种)、相同等级的竞赛。学生组报名人数不少于20人。如竞赛项目报名人数少于50人,则该竞赛项目自动取消。
扶持标准
(一)授予称号(仅限职工组) 1.竞赛各项成绩均合格且最终排名不超过实际参加决赛人数16%的选手授予“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证书,授予称号人数最多不超过8名。 2.竞赛第一名且决赛成绩合格的优胜者,可由所在单位及工会推荐,经市总工会审核符合条件的,授予“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 3.实际参加决赛人数在50人以上的前8名、20至49人的前6名,且决赛成绩合格者,由深圳市第十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0年深圳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授予“深圳市经济技术创新能手”称号。 4.从深圳市第十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0年深圳技能大赛所有竞赛的优胜选手中,评选出3名技术精湛、工作业绩突出、品德高尚的职工,颁发“深圳市技能大奖”,并给予每人10万元的奖励。具体办法由深圳市第十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0年深圳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制订印发。 (二)评定奖项 本次竞赛职工组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一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按照实际参加决赛人数的5%设置且获奖人数不超过3名;二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按照实际参加决赛人数的10%设置且获奖人数不超过6名,三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按照实际参加决赛人数的15%设置且获奖人数不超过9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证书。 学生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3等奖3名,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三)颁发奖金 职工组:综合成绩前5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具体为:第1名:10000元;第2名8000元;第3名6000元;第4至第5名各2000元。 学生组:决赛成绩前3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颁发奖金。具体为:第1名:3000元;第2名2000元;第3名1000元; 奖励人数涉及比例的按四舍五入取整。
申报材料
1.报名表(表上“本人承诺”处须本人签名、“单位意见”处须单位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本人近三个月社保清单(职工组选手需提供) 4.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3张(其中1张贴于报名表上)。 5.属于劳务派遣的需提供明确派遣岗位与饭店业餐厅服务相关的派遣合同。
政策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第十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0年深圳技能大赛——饭店业(餐厅服务员)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8156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