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才奖励
申报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有固定的培训场地,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培训师资力量,具有丰富的培训工作经验;
3.开展知识产权基础培训、从业培训或代理人考前培训、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等课程的授课教师应是国家级、广东省、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国家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等。
扶持标准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及具备专利代理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其工作人员在2018-2020年期间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即获得执业资格的时间应在2018-2020年期间,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执业备案证明材料)的且服务一年以上的(需提供该机构为其连续缴纳至少12个月社保的凭证),对所在机构按照1万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已获得过政府部门相关资助的不能申报。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其工作人员在2018-2020年期间取得知识产权专业中级、高级技术职称的,且需提供该机构为其连续缴纳至少1年社保的凭证,对所在机构按照中级职称1万元/人、高级职称(包含副高)2万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2.截止到申报期,代理师在同一家机构连续服务7年以上的(即该代理师获得执业资格证后,需提供执业资格和该机构为其连续缴纳至少7年社保的凭证),对所在机构按照不超过2万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3.自2018年以来,对服务机构内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称号或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且在目前任职机构任职达2年(需提供该机构为其连续缴纳至少2年社保的凭证)以上的专业服务人才,给予所在机构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4.上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人才奖励,同一人才在同一类型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即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信息);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1企业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清晰公章;民非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加盖清晰公章;
2.2 未委托代办机构办理项目,应当提供《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页当中的范本表格下载模版)、具体办理项目经办人身份证明、项目经办人社保卡证明,上述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人清晰公章。
有委托代办机构办理项目,应当提供《申报项目委托情况申明》(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页当中的范本表格下载模版)、具体办理项目经办人身份证明、项目经办人社保卡证明,上述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及代办机构双方清晰公章。
2.3上述第2.1至2.2项,申报资助项目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档内,确保页面内容清晰,所有页面内容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并上传至系统。
3.获得国家专利代理师执业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称号相关证书、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聘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3.1参照系统上材料清单自检页当中的范本表格下载模版并按申报项目类型填写对应的表格,存在多类知识产权人才奖励项目申报,应当单独填写表格,并以类型命名,例:“专利代理师资助”、“中级职称资助”、“高级(副高级)职称资助”、“连续服务7年以上资助”、“获得国家级专业服务人才资助”;
3.2根据申报类型,应当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申报专利代理师资助资助类型,以每名专利代理师为单位,应当将国家专利代理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备案证明、社保缴纳凭证,按上述顺序制作在同一份PDF格式文档,并以专利代理师姓名命名;
申报中级或高级(副高级)职称资助类型,以每名人员为单位,应当将中级职称证明文件、技术职称名单公布信息、社保缴纳凭证,按上述顺序制作在同一份PDF格式文档,并以人员姓名命名;
申报连续服务7年以上资助类型,以每名专利代理师为单位,应当将执业备案证明、社保缴纳凭证,按上述顺序制作在同一份PDF格式文档,并以专利代理师姓名命名;
申报获得国家级专业服务人才资助类型,以每名人员为单位,应当将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称号或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证明文件及社保缴纳凭证,按上述顺序制作在同一份PDF格式文档,并以人员姓名命名;
3.3所提供的文件应当确保页面内容清晰,所有页面内容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最终申报类型的表格及对应的人员信息存放同一文件夹形成ZIP格式文档,提交至系统,存在同时申报多个类型,应当将多份文件夹形成同一份ZIP格式文档,提交至系统。
政策文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90948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