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
1.拟申请纳税前20强的创业投资企业填写《创业投资企业2020年纳税情况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1)2020年税收完税证明;(2)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复印件;(3)所投资创业企业投资合同的复印件;(4)其他要求的相关材料。
2.拟申请管理规模前5强的创业投资母基金填写《创业投资母基金管理规模情况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1)体现管理规模(实缴)的基金年度报告;(2)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复印件;(3)其他要求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