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能大赛——时装技术“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
申报条件
(一)竞赛项目
时装技术。
(二)竞赛标准
参照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时装技术项目竞赛标准,结合新时代行业企业发展情况,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相关内容,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专家制定,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三)参赛条件
年龄18周岁—50周岁之间,从事服装设计、服装技术、服装工艺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以及各院校服装专业的师生均可报名参赛。
1.深圳市参赛选手报名。选手应由所在单位、院校推荐报名参赛,同一参赛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10人。
2.深圳市外参赛选手报名。各省、市服装行业协会、设计师协会或服装院校可向执委会申请设立分赛区,组织该地区的选拔赛,将选拔出1—2名优胜选手参加决赛。参赛人员应填写附件2技术文件中的报名表格。
3.历届世界技能大赛时装技术项目省级选拔赛第一名的选手,可直接进入总决赛。
4.历届省级以上(含省级)服装设计技能大赛第一名的选手,均可直接进入总决赛。
入围总决赛人数不少于60人。
扶持标准
(一)认定“工匠之星”
总决赛成绩第1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认定“工匠之星”,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奖杯及证书。
(二)认定“深圳市技术能手”
总决赛成绩合格的优胜参赛选手,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总决赛实际参赛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取前8名;总决赛实际参赛人数在25至49人之间的,取前4名;总决赛实际参赛人数在10至24人的,取前2名。
对原已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的,不再重复认定。
(三)发放证书
本次总决赛成绩合格者由深圳市时装设计师协会核发服装制版师、服装制作工技能等级证书。
1.总决赛获得第1名且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核发服装制版师、服装制作工(技师)技能等级证书。原已持有服装制版师、服装制作工(技师)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选手且此次竞赛被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的参赛选手,可申请晋升颁发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
2.总决赛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核发服装制版师、服装制作工(高级)技能等级证书。原已持有服装制版师、服装制作工(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选手,可申请晋升核发技师技能等级证书。
(四)奖项设置
竞赛项目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颁发证书。一等奖获奖比例按照实际参加总决赛人数的5%设置且获奖人数不超过3名;二等奖获奖比例按照实际参加总决赛人数的10%设置且获奖人数不超过6名,三等奖获奖比例按照实际参加总决赛人数的15%设置且获奖人数不超过9名。
奖励人数涉及比例的按四舍五入取整。
(五)颁发奖金
总决赛成绩前6名的选手,由执委会颁发奖金。具体为:第1名10万元;第2至3名4万元;第4至6名2万元。各项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六)优秀组织奖
本次竞赛将选出10家优秀组织机构授予“优秀组织奖”,由执委会授予荣誉证书。综合评定内容包括:前期宣传、赛场纪律、竞赛成绩等。
(七)优秀教练、优秀裁判
1.获得前5名的参赛选手的指导教练,可申报“优秀教练”荣誉称号。
2.由裁判长综合评定“优秀裁判”5名。
申报材料
竞赛报名申请表(系统填报资料后下载打印申请表,表格须本人签字和推荐单位盖章,扫描或拍照上传)。
政策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第十一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1年深圳技能大赛——时装技术“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方案的通知
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91115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