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双高服务站点
科易深圳双高服务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项目
>
正文
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 2.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 3.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不包括受养人); 4.台湾地区居民; 5.外国国籍人士; 6.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 7.海外华侨。
扶持标准
在深个税已纳税额超过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申报材料
1.高端紧缺人才身份材料; 2.高端紧缺人才资格材料; 3.个人承诺书。
政策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http://www.sz.gov.cn/zfgb/2020/gb1158/content/post_7872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