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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创新基地)以及在站、出站博士后给予资助。
扶持标准
在深圳全职工作的博士后,流动站、依托省内本部招收单位的,在省财政给予资助的基础上,在站期间给予12万元配套生活补贴;工作站、创新基地及依托省外本部招收单位的,在站期间给予36万元生活补贴。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分3次平均发放。
申报材料
1.《深圳市博士后人员(开题、中期、期满)考核表》; 2.在深完税证明(系统实现信息比对后不需提供); 3.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政策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http://sf.sz.gov.cn/ztzl/gfxwj/gfxwjyjzj_171008/content/post_9464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