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领军人才研修项目补贴
来源: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申报时间:
2022/09/15-2022/09/20
已截止
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我市注册成立的金融类控股(或集团)公司、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金融企业总部、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及其设立的各类专业子公司(各类机构定义见《深圳市支持金融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金监规〔2022〕2号);
(2)在我市注册成立的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的异地金融企业总部;
(3)具备2021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资质的私募股权创投机构、7+3类地方金融机构及其地方金控(或集团)公司、金融科技公司。
(4)我市、区政府设立的产业投资或专项基金托管机构。
(5)在我市注册成立,且被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
2.申报人应满足以下任职条件之一:
(1)在我市2020年纳税排名前20位的金融机构及其上级机构总部、金融类控股或集团公司任职的,应担任职能部门副总经理或同等以上职务。
(2)在我市其他金融企业总部或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及其设立的各类专业子公司任职的,应担任副总经理或同等以上高管职务。
(3)在我市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的异地金融企业总部任职的,应担任副总经理或同等以上高管职务,申报时在我市缴交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4)在具备2021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资质的私募股权创投机构、7+3类地方金融机构及其地方金控(或集团)公司、金融科技公司任职的,应担任副总经理或同等以上高管职务。
(5)在我市、区政府设立的产业投资或专项基金托管机构任职的,应担任副总经理或同等以上高管职务。
(6)在我市注册成立,且被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任职的,应担任副会长或同等以上职务。
3.名额分配规则
我市2020年纳税排名前20位的金融机构,给予2个财政经费资助学员名额。其他机构,给予1个财政经费资助学员名额。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职务级别高、近2年来深任职、女性高管等人员。
4.申报人应达到2021届深圳市金融领军人才研修项目考核要求并取得结业证书。
扶持标准
2021届深圳市金融领军人才研修项目结束后,由学员提出申请,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符合条件、考核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学员,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财政培养经费资助。
申报材料
1.深圳市金融人才培养补贴项目申报表(附件1),要求:原件,申报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专用章。
2.申报人身份证明文件:中国居民提供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要求:复印件,申报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专用章。
3.结业证书,要求:复印件,申报人签名。
4.深圳市金融人才培养补贴项目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要求: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专用章。
政策文件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受理2021年(届)深圳市金融领军人才研修项目补贴申请的通知
http://jr.sz.gov.cn/sjrb/xxgk/tzgg/content/post_10108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