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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公共服务项目

来源: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产业类别
产业园,科技中介,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依法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2.近3年信用良好,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3.在“创客中国”官网报名系统注册,近2年内积极服务我市“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企业,帮助企业对接金融、科技、产业等各方面的创业创新资源,协调提供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孵化等各类公共服务,服务成效显著; 4.已获得或已列入我市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扶持标准
结合服务实施情况(服务内容、服务组织及满意度)及后续服务方案和计划(服务内容、服务组织及可执行性)等因素进行分级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中央下达预算中用于公共服务项目的金额。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承诺书(附件1,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手写签字); (二)“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公共服务项目申请表(附件2); (三)申请报告,包括:机构概况(包括成立情况、运营现状、服务内容、服务特色等),与申报条件的符合情况,近两年内开展“创客中国”参赛企业服务的总结(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业绩和效果、服务典型案例,服务支出等),后续“创客中国”参赛企业服务方案和计划(不少于5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预计时间和效果); (四)服务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五)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开展相关资源对接和公共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新闻报道、合同票据凭证、签到表、总结等);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以A4纸型双面制作,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骑缝章。材料(二)、(三)另需提供电子版本。
政策文件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开展“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补资金公共服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zxqyj.sz.gov.cn/zwgk/zfxxgkml/tzgg/content/post_82444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