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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创业扶持

来源: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扶持标准
1.残疾人在自主创业三年内可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残疾人联合会提出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申请。对由1至2名残疾人自主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给予2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对由3名及以上的残疾人集体开办且参与经营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给予3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超过三年的或已享受启动资金扶持的,不得申请或重复申请启动资金扶持。启动资金扶持经费在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2.对自主创业租赁场地并属于正常经营的残疾人给予场地租金补贴,场地租金补贴标准为《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09]3号)规定的数额上浮30%.场地租金低于补贴限额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租金补贴经费在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3.对取得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和福利企业资格的残疾人企业,给予实际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补贴经费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文件
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办法 http://www.gddpf.org.cn/zcfg/201710/t20171030_8969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