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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参赛对象及条件 本次大赛以个人为参赛主体,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选出一名团队核心成员报名参赛,并根据报名人员身份分为在校生组和毕业生组分组比赛。报名人为在校生的创业企业可以选择参加毕业生组的比赛。 (一)参赛对象 1.在校生组参赛对象包括: (1)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在校学生(含港澳籍); (2)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休学期内学生(含港澳籍)。 2.毕业生组参赛对象包括: (1)毕业5年内的市内外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含港澳籍,2016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期间毕业); (2)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2016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期间毕业)。 (二)报名条件 1.在校生组报名条件: (1)有创业意向的团队或于2018年5月1日至报名时已在深圳合法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包括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持有详细的项目计划书。 (2)报名人须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或初创企业的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尚未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获奖后须在深圳登记注册并满足上述条件方可获得大赛奖金。 2.毕业生组报名条件: (1)于2018年5月1日至报名时已在深圳合法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包括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持有详细的项目计划书。 (2)报名人须为初创企业的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20%。 (三)参赛要求 1.参赛团队或企业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2.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创新驱动发展导向,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可操作性。 3.参赛团队或企业只能持一个创业项目、选择一个组别参赛,不得重复参赛。曾在2016—2020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不得重复参赛。 4.参赛项目的报名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答辩总人数不超过3人(创业指导老师不参与答辩)。 5.参赛项目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基础上,真实、完整的提交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包括但不限于阐释项目名称、产品/服务/技术、行业分析与市场预测、经营策略、资金需求与财务规划、当前状况、潜在风险管理,并展示组织结构、核心团队成员及带动就业情况。
扶持标准
1.大赛设立28个奖励名额,奖金共计360万元,奖项具体设置如下: 在校生组(14名) 一等奖1名,奖励30万元; 二等奖3名,奖励15万元/名; 三等奖6名,奖励8万元/名; 优秀奖4名,奖励5万元/名。 毕业生组(14名) 一等奖1名,奖励50万元; 二等奖3名,奖励25万元/名; 三等奖6名,奖励12万元/名; 优秀奖4名,奖励5万元/名。 2.(一)所有参赛创业团队和企业均可根据条件申请创业扶持补贴(包括创业社保补贴、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 (二)所有参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均可获得我市创业导师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咨询服务。 (三)入围复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直接参加2021珠三角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获得免费推介机会。 (四)进入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可优先参加2021年度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每个企业和团队限1人)。
政策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1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8717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