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一)国赛参赛条件。
1.创新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团队成员均年满18周岁,有合作基础;
(2)项目具有创新性,且至截止报名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3)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2.创业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6年1月1日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企业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3)参赛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4)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参赛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3.海外(境外)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人在报名截止前仍在海外(境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拟在国内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团队成员均年满18周岁,有合作基础,国籍不限;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且尚未在中国境内落地;
(4)须对其参赛的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团队应承诺申报材料及比赛过程中无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商业侵权等失实或失信行为。
4.揭榜领题赛。
参赛对象为国内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能针对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的技术难题,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2)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年限及进度安排等;
(3)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参赛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二)省赛参赛条件。
参赛团队或企业核心成员中至少包含一名下列人员:在国(境)内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在读博士研究生;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1.团队组。
(1)有创业意向或准备在广东创业的城乡劳动者组成的创业团队,截至报名时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拥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初创项目,具备一定的项目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3)参赛者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或创始人;
(4)团队负责人及主要创始人不担任省内其他企业法人代表。
2.企业组。
(1)2016年1月1日以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4)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或股东成员(须出具相关证明)。
扶持标准
在省赛和国赛中获铜奖及以上的,将分别得到相应的奖励资助。
1.参加省赛并获得金、银、铜奖及优胜奖的,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奖金(资助资金)按《关于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程序办理。团队组设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5名,分别按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2年内在广东落地创业的,可再分别申请10万元、7万元、5万元项目落地资助。企业组设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5名,分别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2.参加国赛并获得金、银、铜奖及优胜奖的,由国赛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给予金、银、铜奖适当奖励。对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