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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龙头商贸企业奖励
来源:
深圳市商务局
产业类别
贸易
申报条件
对零售企业总部迁入深圳的,给予奖励。
扶持标准
对零售企业总部迁入深圳的,按迁入第二年纳入深圳的零售额2%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注册地不在深圳的零售企业,但其总部在深圳运作并纳入零售额的,按上述同等条件和标准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文件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供给释放潜力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市繁荣夜间经济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通告
http://www.sz.gov.cn/hdjl/zjdc/content/post_13589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