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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新区科技型小微企业补贴

来源: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汽车制造业
申报条件
1、在深圳市高新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入驻深圳高新区范围内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符合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标准; 2、成立5年以内、入孵特色载体6个月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上,主要业务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3、具有核心技术优势,至少拥有1项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 4、管理规范,具有市场前景和核心技术优势。 以上申请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扶持标准
针对在深圳市高新区内依法注册且入驻深圳高新区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上年度已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对其企业研发成果、市场推广、发展现状、规范管理等进行审计或评估后,按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办公场地费用和研发支出费用总额的5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补贴。
申报材料
1. 下载填写《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企业申报书》,提供该申报书纸质文件原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 科技创新成果证明:包括专利证书、新品种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科技奖励获奖证书、行业技术奖励证书等; 3. 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4. 单位资质证书; 5. 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和研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是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 6. 办公场地经费支出明细及相关证明(如租赁合同复印件,房租银行流水清单等); 7. 科技型小微企业在上述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入孵协议书或租赁协议或载体推荐函或其他证明文件,企业获得的知识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 8. 科研诚信承诺书; 9. 其他荣誉证书及需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六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政策文件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申请指南的通知 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86882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