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贸易,传统实业
申报材料
选项材料——重组外地上市公司资助项目
1.企业有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提供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控股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迁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迁入公司2017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批复文件复印件;
5.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以及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核查结论性意见;
6.能够证明企业重组实施完毕的其它材料复印件。
必备材料
1.登录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贸信息委)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在线填报《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项目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2017年度国地税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可免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
3.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
4.社保部门提供的2017年度12月份缴纳社保职工人数证明(含子公司、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