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
申报材料
1.请各参评企业参照《指引》要求,认真填报《数字商务企业综合评价表》(见附件2),并按照《数字商务企业综合评价报告撰写提纲》(见附件3)要求,完整编制数字商务企业报告和典型案例,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其中,企业概况、特色与成效、发展规划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部分不得少于5000字,2020年特色案例不超过4000字。
2.根据数字商务发展现状,结合2019年-2020年数字商务企业遴选情况,商务部将数字商务企业分为“数字商务创新应用”、“数字商务服务”两大类。其中,商品交易创新应用、服务交易创新应用、数字内容创新应用属于数字商务创新应用大类;数字化运营服务、数字化营销服务、数据分析服务属于数字商务服务类。请各参评企业在确定填报大类后,根据企业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认真选择,在《数字商务企业综合评价表》相符合的小类进行填报。
3.请各参评企业在综合评价材料上加盖公章,将《数字商务企业综合评价表》、《数字商务企业综合评价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等胶装成册(含封面、目录及页码),电子版刻入光盘,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光盘均为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