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项目)
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5/30-2022/06/24
已截止
申报条件
每个申报主体最多可申报三个项目,其中最多可申报二个鼓励芯片应用推广项目。本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数量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扶持标准
集成电路企业营业收入在2021年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最高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
企业核心团队总人数不超过10人,一般包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领军型人才、关键岗位骨干人员等。奖励资金拨付到企业,由企业拨付到核心团队个人。
申报材料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章程(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单位申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对核心团队人员的认定说明(含核心团队人员名单、个人身份证号等内容)
7.企业核心团队人员身份证(收复印件);
8.企业核心团队人员简介(简介为原件,应包含人员学习、工作履历等信息);
9.企业核心团队人员社保缴纳记录(社保系统打印);
10.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2021年度完税证明(收复印件);
11.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2.企业提供自成立起至2020年历年审计报告中,含“营业收入”的《利润表》。(验对应审计报告原件,收复印件)
13.辅助证明材料,如企业获得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等(复印件,至少一项,自主选择提供)。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政策文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98219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