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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服务体系项目(绿色低碳产业)

来源: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7/04-2022/07/24
已截止
产业类别
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公共服务:事后资助,按不超过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实际投入额包括设备及工器具(包括软、硬件)的购置、改造和租赁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专家咨询费、市场网络建设费、推广活动组织费等。 高端展会:事后资助,对以市政府名义在深圳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按不超过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给予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以社会机构名义主办的会议或论坛,按不超过经专业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后确认费用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每年每个领域不超过一个。
申报材料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绿色低碳扶持计划”在线填报申请书(申报网址:http://wb.gxj.sz.gov.cn/indprom/sfm/#/apply?itemCode=4403000000005907069931000303727001),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项目实施方案原件; (三)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电子证照获取,无需提供);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电子证照获取,无需提供); (五)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六)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未出年度,可提供企业法人签字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七)由企业法人签字的项目财务报表复印件; (八)必要的生产、经营许可及认证文件(土地、环保); (九)人员、设施等主要条件保障证明材料。 专项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团队人员情况,合作协议,销售合同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知名品牌,获奖证书,国家、省有关批复文件,承担国家、省、市级项目,服务对象名单,用户评价,行业占有率,行业排名等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已投入资金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设备清单等,发票提供大额即可)。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政策文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3年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http://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9927685.html